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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东营市人事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非公有制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点击:1508 发布时间:2010-05-04   打印

县区人才服务中心,各有关部门及非公有制企业单位:
     为认真落实东营市人事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非公有制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意见》(东人字[2005]61号)精神,搞好我市非公有制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现将有关具体问题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的范围
     1、非公有制企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包括所有已取得和未取得专业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2、非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含自费大中专毕业生)。
     二、继续教育的形式和内容
     根据不同类型专业技术人员的特点,结合专业需要,按照初级、中级、高级三个层次进行。从实际出发,针对制约企业发展的关键问题,结合不同发展阶段,不同行业,不同岗位的要求,采取“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区别情况,分类指导,进行适应性、超前性和补缺性培训。
    (一)继续教育的形式:主要包括参加人事主管部门、人才服务中心组织和认可的脱产、半脱产进修、培训,学历教育、技术、学术讲座、研修班,出国考察、国际学术会议、留学进修等。
    (二)继续教育的内容:以工商企业管理知识为重点,进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WTO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培训;以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为重点,进行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及信息、计算机应用、外语等方面内容的普及培训。
     对已取得专业技术职称并承担相应职务,但还不具备规定学历的上述人员,要进行相应的理论强化教育,使其达到规定学历。
     三、严格学分登记与管理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为了打破专业技术职务终身制,非公有制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行学分考核验审制度,每年进行一次,考核合格后,按照《东营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实施细则》学分计算办法,由单位统一到当地人才服务中心办理非公有制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登记,同时对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进行复审,并记入本人档案。在阶段性验审结束后,凡未进行验审登记的非公有制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一律作废。
     从今年开始,我市非公有制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必须提供记有继续教育情况、由市人事局统一制发的《东营市非公有制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非公有制企业(包括持有乡镇企业职称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平均每年必须达到和超过20学分、续聘专业技术职务,平均每年必须达到和超过10学分,连续两年不参加继续教育或完不成继续教育规定学分的专业技术人员,注销其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于网上公布。
    四、培训报名方式
     市直、油田相关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由市人才服务中心负责组织报名;县区相关企业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由县区人才中心负责组织报名,汇总后统一上报市人才服务中心。各县区人才服务中心要根据全市的统一部署,制定本地非公有制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划、计划和初级职称人员继续教育的组织实施。各单位要组织参训人员认真填写《东营市非公有制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报名表》。2005年非公有制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采取一次性报名,分期培训,报名时间截止于2005年6月21日,过期不予受理。
    五、严格收费标准
     市直按市物价局核定标准收费,县区按县区物价局核定标准收费,严禁超标准收费。
    六、加强组织领导
     市、县区人才服务中心要在政府人事部门的指导下,认真搞好非公有制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全面督促各有关单位认真落实东人字[2005]61号文件精神,相关单位要与人才服务中心加强联系,密切配合,把非公有制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列入企业发展规划。
     其它未尽事宜,请与东营市人才服务中心业务开发部联系。

地址:东营市东城黄河路151号
网址:http://rencai.dongying.gov.cn
联系电话:0546-2929066
传 真:0546-2929016
附:1、《东营市非公有制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报名表》
2、《东营市非公有制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登记表》


                                                               二00五年五月十二日
 
发布于: 2009-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