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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非公有制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考核验审制度
点击:1442 发布时间:2010-05-04   打印

    一、考核验审的对象
    全市非公有制企业中具有初级以上(含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以下统称专业技术人员)。
    二、考核验审的内容
    专业技术人员每次接受继续教育的形式、培训内容、成绩、时间与学分等均为考核验审内容。
    (一)形式
     继续教育的形式包括:国内培训、国(境)外培训、进修及考察、学术报告、学术讲座、学术会议、研讨班、研修班等。
    (二)培训内容
    主要包括专业技术方面的有关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新信息及计算机、外语培训等。
    (三)登记的成绩
  登记的成绩,是指由政府人事主管部门及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委托的继续教育基地实施的培训课程考试考核成绩及人事考试机构实施的公修课考试成绩。
    (四)时间与学分
    时间计算标准:以学时为单位,45分钟为1学时,5个学时为1学分。
    继续教育学分计算:参加各种形式学习的学分总和。
  三、考核登记部门
  专业技术人员在继续教育基地或其它办学单位学习的,由办学单位负责登记;专业技术人员到外地(包括境内外)进修和参加学术会议、讲座、研讨、考察和在市内其它单位学习的,由实施办班的单位负责登记;考试成绩由实施考试的单位登记。
  四、考核验审及登记
    考核验审分为常规验审和晋升复验两种。
   (一)考核验审时间
   非公有制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常规验审每年一次,验审时间为每年10月8日至11月8日;晋升职称的复验时间为每年3月8日至4月8日。 
   (二)考核验审标准
  1、每个考核验审年度内学习不少于20个学分;
  2、当年参加市人才服务机构规定的公修课考试成绩应当合格;
  3、计算机知识的考试成绩应当合格;
   4、有外语要求的,必须参加国家和省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考试,并取得有效成绩。
   (三)验审需提交的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2、非公有制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3、参加各种学习班的证明;
   4、学习成绩单。
  考核验审后,上述材料退回原报送单位。
   (四)验审登记
   1.常规验审登记。每年由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考核登记继续教育内容,报相应的政府人事部门人才服务机构验审。
   2.晋升复验。市直、油田三产及有关单位拟报考或申报评审初、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由本单位人事部门考核登记后,统一上报市人才服务机构复验,以检查其是否按时完成了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
县区所属单位晋升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已取得初级职务资格的,由县区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负责复验后报市人才服务机构备案。
验审和复验合格的,在继续教育证书的验审登记栏内加盖“东营市非公有制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验审专用章”,颁发“完成继续教育任务证明书”,作为报考和申报评审初、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必备条件;并作为其人才流动、企业升级、资质认定、续聘专业技术职务的重要依据。
    五、继续教育证书的发放
  (一)对具有初、中、高级非公有制企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统一发放由市人事部门印制的《东营市非公有制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专业技术人员人手1册;
  (二)证书由市人才服务中心统一编号;
  (三)用人单位填写《东营市非公有制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发证名册》一式两份,报市人才服务中心审核,作为发放依据;
   (四)证书保管办法由单位自定,考核登记及验审时交单位统一办理;
  (五)证书全部填满可续发新证,损坏或遗失可申请补发。补发后,凭有关学习证明到验审单位重新登记。
   续发或补发的证书的编号要与原证书编号相同。
   六、管理要求
    各有关企业、单位领导要自觉坚持非公有制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考核审验制度,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有关工作。市、县区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要在规定时间内对各单位执行非公有制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情况搞好验审和复验。
    为了打破专业技术职务终身制,对连续两年完不成继续教育规定学分的或两年未进行考核验审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一律注销,并于网上公布。
    非公有制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的发放、考核登记及验审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认真对待。发现有弄虚作假和以验审名义乱收费的行为,要根据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附:1、东营市非公有制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发证名册
            2、完成继续教育任务证明书
         3、东营市非公有制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验审材料报送表
 
发布于: 2009-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