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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东营综合保税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聘工作人员(B类岗位)履历业绩评价测评公告
点击:1155 发布时间:2023-02-15   打印

       根据《2023年东营综合保税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及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东营综合保税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聘工作人员(B类岗位)履历业绩评价测评方式予以公告。

       一、资料上传

        资格初审通过并完成缴费的考生填写个人履历业绩评价表(附件)并提供个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照片、《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须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下载);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报考的,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照片;岗位要求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须同时上传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照片;岗位要求工作经历的,须提供单位社保缴费证明、劳动合同或单位出具的应聘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等。上传的证件或证明原件照片须清晰,文件格式为jpg格式。

        上传方式:以上材料以压缩包的形式一并发送到dywlrl@163.com邮箱,压缩包以“应聘岗位类别+岗位名称+姓名+手机号”命名。

        截止时间:2023年2月17日下午17:00,以接收时间为准,逾时不再受理。

        文件格式及时间不符合要求的予以退回,在规定时间内修改并重新上传。

        二、考核评价

        履历业绩评价结束后,以履历业绩评价成绩高低按招聘岗位计划1:5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同一招聘岗位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出现履历业绩评价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1:5比例的岗位,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履历业绩评价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履历业绩评价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履历业绩测评情况确定。

        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现场资格审查及面试要求,将通过东营综合保税区门户网站、东营胜利人才开发中心网站及微信公众号“东营蔚蓝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发布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注意事项

        (一)应聘者本人应保证所提交各项资料的真实性,不得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经核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考试测评资格。

        (二)未按规定时间上传个人履历业绩评价表及材料的应聘人员,视为弃权。

 

        咨询电话:0546-8615777(王女士)18366956382(刘女士)

        附件:个人履历业绩评价表.docx

 

东营综合保税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23年2月15日